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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唐律师讲的我没懂

咨询发布者:谭文军律师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完全取决你婆婆的意愿,但如之间有公证遗嘱的,仍需进行公证方能对抗之前的公证遗嘱。 
回复时间:2006-9-20 0:55:26 编辑  删除  
 
 
请问是什么意思,谢谢!
2006/9/30 23:44:00
 律师回复区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此为《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意思是:第一,作为财产的所有权人,有权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第二,对于财产所有权人所立的遗嘱,如存在数份遗嘱的,以公证遗嘱的效力为最高,且只有在后的公证遗嘱才能变更先前的公证遗嘱。
2006/10/2 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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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文军律师
湖南省-邵阳市
电话:0739-2359981
我公公已去世,2年前婆婆将他们的一套房子中她所有的份额归我老公,于是就写了遗嘱并且已公证.在早几个月我老公又突然去世了. 这份遗嘱还有没有效,我婆婆要改写成给我女儿是不是有要去公证
2006/10/2 2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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