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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我该怎么办?

咨询发布者:wanhongjun00000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前一段时间,我和一位同事为一点小事发生了一点争执。第2天晚上,她找了5、6个人。在我回家的路上,拦住了我和1个朋友的去路。他们问我为什么和她朋友吵架,我的朋友就接口说就一件小事吗?和他们2句话没有说好,他们就过来打,有几个还拿着砖块,乱中我用匕首把其中2个1人刺了一人一刀。听说一个没有事情,一个进了医院。他们现在具体的情况我也不太清楚。第2天我就跑了。请问我要负什么责任?如果我犯罪了,能判几年?谢谢了!
2006/9/27 4:47:00
 律师回复区

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一、对受伤者首先应进行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者重伤,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轻伤)一般在三年以下或者拘役。故意伤害(重伤)一般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从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你的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但由于你没有全面反映当时的情况,比如匕首是怎么来的,他们当时用砖头打人没有等,暂时还无法分析和判断。
2006/9/27 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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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已在一对一咨询中回复,可查看。
2006/9/27 2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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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根据你所述情况,你的情况很难认定为正当防卫,你有可能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的责任一般分为三种,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如本案中伤者医治无效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相关法律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06/9/28 2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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