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候...
快捷找律师,就上捷律网
 咨询标题:我该怎么办?房证还能要的回来吗?

咨询发布者:wyx7176

所在地区:湖南-永州

 律师好,我男朋友曾经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因为几年前他的朋友需要钱,他就把自己刚盖好的房子的房产证借给他抵押在银行,好象是总共贷款5万元,期间可能只还了一小部分利息。可是当是因为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的手续,比如欠条 借条 之类的东西,只是口头上的承诺。到现在为止因为我们要结婚,需要房证,我男朋友去要让他还钱把房产证拿回来,他总是推脱,说有钱在说,到现在位置连贷款和利息都没有还,家人实在是没办法。希望您能帮帮我。
2006/9/3 15:59:00
 律师回复区

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你好: 你男朋友的行为是用房产就他的朋友履行还贷义务向银行作担保,不管这种担保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那么,你男朋友都负有就他的朋友的欠贷在一定情况下以担保物向银行清偿的责任。所以,在你男朋友的朋友未向银行清偿全部贷款前,银行一般是不会愿意解押,将房产证退还的。
2006/9/3 20:46: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去房产局查询一下,看该房屋是否已办理抵押登记,再作定夺。
2006/9/3 23:01: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如果你男朋友没有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或者在贷款合同的担保人一栏内签字,且没有办理抵押物的登记,则抵押没有生效。你们可以向银行要回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006/9/4 22:29: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孙治钢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207485500
像这种情况还是建议去查一下是不是手续完备
2006/9/9 14:28: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我来回答:
参考资料:
验证码: 如看不清,请点击图片更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