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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9/10/23 11:24:04  来源:互联网     阅读数:

进行二手房的买卖,卖家肯定是想获得二手房的价金,而对于买家来讲只有在办理了二手房过户手续后,自己才算是真正的拥有了二手房的所有权。那么这个二手房过户手续该如何办理呢?


一、二手房过户手续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主要有以下四个步骤:


(一)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二)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三)立契过户。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四)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证。


二、哪些房屋不能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二手房不能上市交易: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三)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五)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六)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七)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八)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九)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十)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进行二手房的买卖,只有到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后才能算真正的交易完成。不过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购房者也要多多注意,这其中有一些二手房是不能够进行买卖的,如果不慎购买的话,那么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