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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借款不还,追讨无果,现在我人在外地,怎么追回?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衡阳

2004年09月18日,借款人袁某(女)在广东省深圳向我借款8000元,约定 3个月内归还,可至今借款不还,追讨无果,我本人现在深圳,工作很忙,不便再次回湖南长沙讨要欠款,而且对方耍赖故意回避;那我怎么追回?而且快到诉讼的时限了,我这里有其亲自写下的"欠条".借款地在深圳,借款人袁某(女)的家庭住址在湖南长沙市宁乡县玉潭镇,目前她本人在何处也不得而知.起诉地能不能在湖南长沙?我想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2006/3/23 17:08:00
 律师回复区

孙表华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874872612
湖南长沙市宁乡县
2006/3/23 1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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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你应当在被告住所地即宁乡县人民法院起诉。你现在应尽快起诉以免诉讼时效超过期限。当然,你也可以使用邮政快件中断诉讼时效,即你自己书写一份催款通知,用邮政快件寄给债务人,并在邮政快件的回单中明确写明是催款通知要求偿还8000元,然后,邮政局会给你一份邮政快件的回单。请注意保存好回单。催款通知应准备两份,邮寄一份,保存一份。
2006/3/23 2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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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873144766
可以在宁乡起诉!
2006/3/25 2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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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另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法院按你提供地址送达时不能找到她,还需要进行公告送达,这样需要比较长的诉讼时间。
2006/3/27 2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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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建议聘请律师维护其合法权益.
2006/3/30 2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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