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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关于劳动争议诉讼费交纳的问题

咨询发布者:sunbaby

所在地区:湖南-怀化

  因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判决(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案),我向法院提出起诉。涉及金额标的有8万多元。
  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七)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请问各位律师,我是不是就只要交纳50元,就行了。 
2006/7/29 11:43:00
 律师回复区

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你好: 各法院收取标准不一,大多法院会额外收取一些费用。比如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分割财产总额一万元以内的,每件收取10至50元,但在湖南法院实践中,一般会收取500至1500元不等,这是湖南法院系统不如人意之处。立案庭是法院向民众打开的第一扇窗口,立案是民众走入司法程序的第一步,诉讼费的多少关乎民众的基本诉讼利益,其收取标准也往往形成民众对“依法办事”的第一印象,在这一点上,湖南法院没有重视。
2006/7/29 1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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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长沙市的基层法院,基本能按办法执行.劳动争议案件在这些法院是按件收取,没跟所涉标的金额挂钩.
2006/7/29 1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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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湖南的法院大多是按财产争议的标的而不是按案由来收费的。
2006/7/30 2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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