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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是承包性质还是转租性质

咨询发布者:pcz4500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去年5月份租了一间门面做蛋糕及面包业务,到今年2月份时因人手不够问题而将该店承包给了第三人。并签订了“蛋糕店承包经营协议书”,店里的一切设备和证照都是我的,承包人每月向我交纳房租及承包费。到今年的6月1号我和房东的租房合同已到期,6月6号房东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将该门面租给了第三人(我和房东的合同约定有优先续租权)。现在我找房东商量要继续租赁该门面,他却说我没通过他的同意就把门面转租他人,是我违约在先他就有权力把门面收回另租他人。请问律师:我的行为是转租吗?承包经营和转租怎样界定?我还能继续租赁该门面吗?谢谢
2006/7/26 11:47:00
 律师回复区

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你好: 根据你说的这个情况,我认为应该是承包经营的性质而不是门面的转租,理由是:1、设备和经营证照仍然是你的,该第三人仍然以你的名义进行经营,其行为并不是租赁你的房屋、受让你的设备进行自营;2、从你与第三人的外部行为特征来看,你们所签的是“承包经营协议”,你所收取的费用仍以承包费为主,应该看作是承包经营行为性质。 你可以主张优先续租权。
2006/7/26 1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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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才金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0731-5012992
本律师认为您的情况应属于承包而非转让,房东的做法是没有道理的,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他们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主张优先续租权。
2006/7/26 2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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