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划生育,我湖南的老婆广州的于2010 1 23未婚生一小孩,2011.8.22日在湖南办理结婚证以及罚款后宝宝上户口,于2011 .10 8收到番禺计划生育的罚款单,这样的罚款合理吗!我们现在证件齐全!疑问1为什么这个罚款单不是在我们未办理一切证件前发呢,疑问2为什么男方在老家湖南办好啦这些证件却在番禺给否认一样呢!请问一下这样的罚款合乎逻辑吗?我们未办理证件时未收到然后罚款单,在老婆村上多有登记的!为什么什么证多有时却要罚款这个10.8日出具的罚款日期合了吗?为什么不是2011 8.22前我们未办理证件前出的呢!现在我们一切证件多有,政府难道还是根据未婚生子罚款吗?如果按未婚生子罚款为什么罚款日期不是在2011 8月前呢?难道我们的证家不能代表我们儿子现在的合法性!本人现在在广州,老婆是广州人
2011/10/12 3: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