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湖南望城的中国人寿保险支公司的经理(吴某),通过业务员集资(说是老年人保险,但在收据上并未有列明),有保险公司的收据并盖章,承诺年利率为4.3%。事件前后已经有5年多,吴某及其家人被证实“人间蒸发”。现在已经报警且受理,省人寿保险公司领导也过来了解情况,证实经理是其公司员工。涉及受骗群众50个左右的家庭,金额约300多万元。我相信事情肯定不会那么快得到解决。
想请教各位律师,我们现在能做些什么,找律师能到法院对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诉讼吗,要多少费用,能要回钱么,类似这种跑路的人,被抓到机率大吗,谢谢!
2011/10/10 0: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