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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集体户口拆迁安置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张家界

我是下岗职工,2008年单位破产解除了劳动合同,所有职工同样都是被一次解除。现原单位要拆迁,政府进行棚户区改造。有厂房,有宿舍,有公共场所如礼堂等都要拆迁。本单位的有的职工之前分了福利房,听说都有赔偿。
象我这样当年没有分到的,只住集体宿舍的职工不知道有没有赔偿安置?
我具备下列情况:
1。有集体户口:
2。目前有低保。
政府能否有安置?
2011/2/28 11:07: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应由被拆迁单位安置
2011/3/3 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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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根据当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来确定
2011/3/29 1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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