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位来自福建省厦门市的一位私营业主,在我店装修时有请了一家广告公司给我做广告牌和射灯等,可在用了一个月过两天时广告牌上的射灯坏了一个,我要求广告公司提供产品的型号以及厂商名称和厂址时,广告公司6天都没有提供给我,他说他也是从别人那里买来的,然后我选择了12315,可12315的工作人员跟我说我是经营者,不是消费者,还说广告公司的人已经超出了营业范围了,说我只能举报他卖三无产品,我想问的问题是,一,经营者为什么不能受消法的保护,在我国哪种法律哪条有体现出来,二,广告公司触犯了哪些法律,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三,广告公司买射灯的那家店触犯了哪些法律,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四,我要以哪一条法律来要求广告公司把射灯退一赔一,五,如果12315没有去解决此事,我要向12315的上一级部门投诉是哪一个部门,我想得到最专业的回答,希望有专业人事可以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2010/7/21 13: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