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父母在2000年离异,我的抚养权判给了父亲,父母离异时有两套房子,一套是父亲单位分房,一套是爷爷老屋拆迁分房(其在爷爷名下),两套房子归父亲所有,在父母的离婚协议书上有这么一条协议:2室一厅的房子继承权归女儿所有(指的是单位分房,并没有注明),2001年父亲再婚,但是2006年我和母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父亲把这套房子变卖了,2008年爷爷过世,老屋分配房转到父亲名下,而父亲现在所有的房子并没有承诺归我继承,因为这个事情我和父亲交谈过,他说现在的房子等他以后过世了就让我和继母一人分一半,我觉得对我来说这个很不公平,该我继承的房屋被父亲变卖,我是否可以要求法律保护夺回现在老屋分配房的继承权?还是可以要求父亲将房屋变卖的钱归我所有?
2010/3/26 15: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