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08年末与一个国企签定三方协议,公司承诺可以解约,并且没有违约金。但是09年5月末当我提出解约时,公司以已经过了该公司解约时间为由拒绝解约(公司并未通知我本人有解约期限一事),也因此我的档案和户口已经派遣到该公司,但是由于本人原因,不能去该公司报到,我想咨询律师,
1 这种情况我该怎么拿回我的档案?
2 公司人事主管对我说要7月份等公司新员工报到后我本人去公司办理档案的事情,我想了解下在没有和公司签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我的档案和户口? 如果公司刻意扣留,我该怎样维护自身权益?
谢谢律师,希望律师能给予我帮助,再次感谢
2009/6/10 13: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