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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租户恶意拖欠房租怎么办?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湘潭

我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租了两间门面,将其中一间租与周某合同期一年,但周某只交了两个月房租之后就表示生意不好不想租凭,但我没同意。现在她所交的房租快到期,但是她把门锁住(我没钥匙),然后不见踪影。我跟她联系多次,但是她就是不肯过来解决这件事情。因为当时她还有1200元的押金在我这里,她想就这样抵租金,直到将门面转让。但是我开了押金的收据她也不退给我。
   我想如果在她交的租金到期后,我联系她还是不过来的话,我是否可以中止合同,并打开门面的锁,收回门面?
   这样的话会不会有法律上的责任?如果她在门面中还有财物的话,会否我要负责赔偿的责任?
   如果这样不行,那我该怎么办?
2006/7/8 19:19:00
 律师回复区

李健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508494647
可以终止合同,而不仅是中止。 期满后你可以打开锁收回门面。但一定要谨慎行使权利。 这属于一种私权自救的权力。可以通过强力取回自己的财产权益。但不可以侵犯别人的权利,具体而言就是要妥善保管好你清理出来的财物,如有损害必须赔偿。
2006/7/8 1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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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是否具有转租权呢?
2006/7/9 1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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