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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工伤寻找辩护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常德

我家开的是四季发批发部,库房是自家的4层楼房。取货用的是自制的土电梯。2006年雇佣了一女工19岁,在取货时因操作不当从2楼坠落摔伤,2006年底和她家里人私下解决,付给2万多。现在她们反悔,起诉到法院,要我们家赔19万多。起诉的是四季发批发部和我爸。官司可以打赢吗?如果打不赢,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把我爸的财产转给我吗?四季发批发部营业执照是我爸的名字,乡里有个小房院是我爸的名字,铺面的房产证还没办,还有4层楼房是我的名字,还有个货车是我的名字。请尽快答复,正月18开庭,如有能打赢官司的律师请联系我。
2009/2/3 0:05: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我认为,公民的民事权利可以自由处分,达成的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双方均应遵守。
2009/2/3 1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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