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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家庭财产分割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益阳

我和老公以前在外开了个小店,后来由于要回家生小孩,小店就没开了,回家和父母住在一起,公公婆婆在家开了个小加工厂(没有营业执照),后来老公和公婆一起经营小加工厂,我在家带小孩,请问离婚后我可以请求这个小加工厂的经营收益进行分割吗? 
2008/10/7 11:33:00
 律师回复区

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你好: 这需要具体分析了,主要是看你丈夫在小加工厂的身份,如果你丈夫的身份类同于你公公婆婆请的员工,比如说按月发放报酬,不承担专损,则你无权要求分割经营收益,如果你丈夫的身份类似于合伙人,与你公公婆婆在加工厂的职责和角色差不多,基本上就可以认为你丈夫和你公公婆婆是共同经营,则你可以主张经营收益的分割.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8/10/7 1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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