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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是不是遗产继承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张家界

大家好,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是这样的。我母亲有5个姐妹,姥姥在世时所居住的房子是10多年前我家出万快钱买的房子,当时的发票上写的是姥姥的名字,而且房产证也是姥姥的,现在姥姥去世了,当时的丧葬费是姐妹几个共同出的。现在留下的房子我们希望能过户到我母亲的名下,但是她的姐妹们不同意那么做而且我的五姨现在就住在房子里并且已经开始翻修了,她并没有经过我家的同意就自己装修起来,其他的姨也是不同意我家过户并且其了争执闹的很不愉快,现在我家没有证据证明房子是我家出钱买的,但是我想要回属于我家的那部分,我想知道我们如果打官司要继承姥姥的遗产,有可能么,而且现在的问题是我五姨没有房子住,法院会不会判决把房子卖了平分姥姥的遗产!我说的可能有乱但是不明白的请您问我,我想及时得到答案十分感谢~!
2008/7/3 12:57:00
 律师回复区

刘玲玲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786183166
按照法律规定,你姥姥的房子作为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进行法定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如按法定继承,你姥姥的子女均可作为第一继承人进行继承. 你母亲完全有权利可以要求她自己的那份.
2008/7/4 1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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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宇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0731-89702335
1、你没有证据证明房子是你家出钱买的,故主张房子是你家出钱买的从而要回房子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你姥姥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如果有遗嘱,一般按照遗嘱执行),那么按照法定继承。 3、根据法定继承,估计你姥姥的父母和你的爷爷已经先你姥姥而去,因此,只剩下你母亲几姊妹来继承。继承时一般是按份继承,但可以适当照顾没有生活能力的继承人,对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亲情是无价的,希望你参照以上几点妥善处理此事!
2008/7/4 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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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伟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80566555
如果没有遗嘱,则你母亲完全有权利继承该房屋的应有份额,你姨无房居住,法院在判决时会适当地考虑,你姨将房屋翻新装修,在得到所有继承人的一半以上的人同意时就是合法的
2008/7/8 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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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荣林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0731-4453108
1、你无证据证明买房子时是你家出钱买的,由于房产证登记在你姥姥名下,那么从法律上说,房子属于你姥姥的。 2、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你姥姥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继承人进行按份继承,但可以适当照顾没有生活能力的继承人,对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少分甚至不分。那么你母亲可以分得一份。
2008/7/8 1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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