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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求助:刑事赔偿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衡阳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爱人被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羁押近两年,然后被取保候审,后因证据不足不了了之,市检察院没有给出任何书面结论。其后两年一直要求市检察院做出结论,市检察院拒绝做出。

        我爱人向市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市检察院不予理睬,未做出任何答复,遂在法定期限内向省高检提出申诉(包括复议申请),亦未获任何答复 。于是根据《赔偿法》第22条向省高院赔偿委员会提交了《赔偿申请书》,省高院的答复是: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没有做出违法确认,不予立案。

     请问:如果市检察院拒不做出任何结论,省高检也督促不力(或者根本不督促),难道国家赔偿就永远无法进入程序吗?我爱人应当如何寻求法律救济?      
2008/3/31 18:40:00
 律师回复区

龙雄彪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0731-5012988
国家赔偿在我们国家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我想你可以尝试找人大、纪委等部门看看,也许要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主动承认错误还是比较有难度,你找管孩子的人可能有用点。
2008/4/1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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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治钢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207485500
人大。信访。新闻媒介试试
2008/4/2 2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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