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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急!急! 关于培训机构合同纠纷问题!急!请大家来帮忙!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永州

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是在北大青鸟长沙××培训中心的一名学生,我于2006年8月在长沙××培训中心参加培训,签订就业合同,只要在学期间,满足就业规定,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推荐就业!如今,在学期间,我成绩合格,满足了就业需求,由于学校就业部的一名老师的影响,使得我就业成了困难,如下让我详细说明。
    在我们培训中心,最近开设了软件工厂,这么一个强化培训机构,独立于北大青鸟的体系之外,属于内部机构,没进软件工厂的人照样能够参加就业。我于2007年12月10日晚,参加考试,因为考试时,电脑中毒因素受影响,导致发挥不当,没有进入软件工厂,而同班同学进入了软件工厂进行强化培训,我便只有在自己寝室看书,或者去别的班上听课。我2008年1月13日,参加了北大青鸟全国软件工程师的考试,2月22日接到通知,考试合格了,当时喜出望外,以为能如此顺利找工作了!在最近几天进行就业培训,才发现,只有进了软件工厂的人,接到就业培训是最早的通知,他们首先选好了就业城市,学校规定每个城市只能去20人,我们没有进软件工厂的同学只能选择人数还未满的城市。然而,我们的带队老师对我们没进软件工厂的同学有着鄙视的目光,希望我们留下来,等3个月后再出去就业,我们在北大青鸟培训话费家里将近六万了,这时让我们依然留着这依然学习,让家里经济负担雪上加霜,还浪费我们的时间。我们法律意识尚不成熟,我们的带队老师私下找到了我们没有进软件工厂的同学,要我们写了封保证书:“如果在就业城市,由于自己的技术水平,没有找到工作,完全由自己负责或者回学校补习,老师概不负责”!否则,他就不带我们出去找工作,我们当时很想找工作,就听了他的话,签订了那份保证书。可是,最近两天,他找着各个方面的理由,对我们产生了压力,我们班没有进软件工厂的同学都被他说服了,不参加此次就业。我自己认为学习的不错,而且成绩合格,只是以前所学的知识没有去复习,可是,他对我产生的心理压力,已经让我产生了很大的悲观情绪。而那份保证书已经签了,对我的就业不知道会付什么法律责任?该培训中心是否还要如合同上声明的:“推荐三次就业机会!”?还是不用承担就业责任呢?
    在我这几天的观察,发现了,其他就业城市的带队老师都没有鄙视没进软件工厂同学的意思,而他每次把我们叫到私下谈话,在某些方面为难我们,让我觉得心理压力过大,对生活产生积极,极大影响了我的生活和我的家人。
    我希望各位律师能给我指明光明道路,再次感激不禁!
                                                       2008年2月26日
 
 
 
2008/2/26 16:39:00
 律师回复区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1、你与培训机构之间是一种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服务合同关系,依所述,培训机构并未违约。 2、培训机构仅是推荐你就业,你能否就业,取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能达成合意,非培训机构职责范围。
2008/2/26 2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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