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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电话)支付令的钱我该付吗?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邵阳

您们好:
     2008年1月12日我收到电话费支付令,要求交纳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电话通信费,违约金等938元。当时我是把门面打给了别人,该电话作为业务电话,口头约定电话费打门面的人来付。不用的时候停掉。
     我现在有几个疑问:1、电信于2008年1月10日申请的支付令,是否已过支付时效,如果早点发支付令可以找到当事人解决。2、按电信规定3个月不交电话费即停机,为何有5个月的电话费,同时违约金是否合理。3、我应不应付这笔费用。是否有必要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谢谢!
2008/1/12 17:10:00
 律师回复区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所述事项均不能对抗该债权债务关系,建议还是支付为好,以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2008/1/12 1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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