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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财产分割问题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律师您好:
     我想替母亲咨询一件事情,我母亲早年丧偶,有两女,其中大女儿为残疾人无自主能力,她于今年上半年与一正常男子结婚现有一女。我母亲想立遗嘱将自己所有财产给二女儿所有,请问法律支持吗?这都需要什么手续?
2006/6/10 11:23:00
 律师回复区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不妥,大女若无生活自理能力,并无其他来源,不宜剥夺其财产继承权.
2006/6/11 1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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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立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0731-4587500
1你的母亲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 2应该要考虑到大女儿为残疾人无自主能力,为其保留适当的财产,以供其生活 3遗嘱可以手写,也可以录音.最好是去公证一下.
2006/6/11 17: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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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873144766
同意楼上意见!
2006/6/19 1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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