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候...
快捷找律师,就上捷律网
 咨询标题:商品房买卖合同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株洲

我在售楼部买了一套商品房,该房子是期房。属于是一位建材供货商卖给我的,由于开发商欠供货商的钱,让供货商自己卖房子抵偿货款。我在售楼部与售楼部开发商签了一份购房合同,甲方是开发商,乙方是我,首付8万给了供货商,是售楼部开的收据。合同甲方开发商盖了公章,未签字。 现在我的问题是合同的签订甲方未签字有法律效力吗?由于该开发商与供货商有点细节没有达成协议,所以我的合同过去一个月了甲方还是没有签字以及报房管局盖章备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
2007/11/23 11:31:00
 律师回复区

伍飞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787284685
盖章既具法律效力。可以起诉开发商。伍律师:13087386845
2007/11/23 11:35: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周正伟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80566555
合同有效,你应尽快督促开发商去房管局备案
2007/11/23 17:07: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我来回答:
参考资料:
验证码: 如看不清,请点击图片更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