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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请律师...谁来帮我们来做主啊...关于工伤一次性补偿金问题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衡阳

前面我已经在这里咨询过工伤一次性补偿金的问题.公司依据1996年10月1日试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来给予受伤人员一次性补偿金,而对于96年10月1日以前的在职工伤达到等级的人员不在这次补偿金的范畴但依2004年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最后一条是: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而公司安排大家鉴定确都是在2005年8月的,如果按照2004年文件精神我们这次2005年鉴定工伤达到等级的在职工伤人员就应该全部享受国家给予我们最后一次性补偿金的优惠政策...可公司对2005年鉴定的96年10月1日以前工伤达到等级人员不给予补偿,我们这些曾经在身体上受到过伤害,在心灵上受到过创伤,眼看在生活上有点安慰和希望的时候确反而得不到....谁来帮我们做主啊!!!!
2007/11/16 16: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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