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候...
快捷找律师,就上捷律网
 咨询标题:房子可不可以做公证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常德

  我和我老公住的房子是用他母亲的名义买的经济适用房,但所有的费用都是我们出的,请问一下,我可不可以到律师行做个公证,证明房子有一半是我的.
2006/6/6 15:29:00
 律师回复区

杨梅坤律师
湖南省-邵阳市
电话:13975909614
公证要由公证处办理 律师不能办理公证业务的
2006/6/6 19:56: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已回复,可查看.
2006/6/7 0:28: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其实你可以要求你婆婆出具一个声明,该房屋名为其材产,实际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要求你婆婆立一遗嘱,该房产在其死后由你们夫妻各继承一半.具体采取哪一种形式要由你的目的来定
2006/6/17 13:06:00
↓(您对该回答有新的观点或疑问请点击“我要评论”进行点评)
我来回答:
参考资料:
验证码: 如看不清,请点击图片更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