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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工伤赔偿紧急咨寻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常德

   我妈妈在浏阳自家附近的一家注册花炮企业上班,在2005年的10月30号发生爆炸事故认定为工伤6级,现在须结案但我们都对此赔偿的标准不是了解,不知道能有多少的赔偿,具体有些什么方面的赔偿,请各位知情人事能帮我解答这个问题。谢谢拉,感激不尽。
2007/11/2 5:29:00
 律师回复区

伍飞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787284685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需聘请律师请联系:13087386845
2007/11/2 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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