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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棘手的土地问题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怀化

我们家向甲方(别村的生产队)租用了40亩的田地进行农业生产,租用期为五年。现已经使用了一年。最近县政府要征用土地,这40亩全会被征用。县政府没有通知我们,只是和甲方商量。甲方也同意了。现在县政府准备给甲方每亩土地27000元的赔偿(25000元土地赔偿+2000元青苗补偿)。县政府让甲方只付给我们家每亩2000元(青苗补偿),如果这样我们家的损失会很大。(若此土地没有被征用,预计乙方可以在未来的四年内获利50万元。)
请问:
(1) 在未来的四年,我们拥有使用权就这样被剥夺了吗?我们有没有其他的要求补偿的权利?
(2) 我们应该要求谁给我们什么样的补偿?
(3) 在我们不同意的情况下,甲方有没有权利让土地被县政府征用?
(4) 县政府在征用这片土地之前,是不是应该通知我们?时间应该距离征用我们的土地多长时间?
2007/10/14 9:01:00
 律师回复区

李晗飞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07316251965
问题很复杂,你的权利只能聘请律师参与处理才能得到最大维护.
2007/10/14 1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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