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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转让购房指标协议是否有效?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去年我妈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规定退休人员必须一次性将房款交清,所以将这个购房指标转让给别人,并签订一个转让协议,视同放弃。但今年政策发生变化,可以加子女名字并办理贷款,因此我想将这套正在建的房子自己买下来,请问是否可以?如过可以的话,是否只要按照协议上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就可以了?但是对方因为这两年房价上涨的损失要我进行赔偿的话,是否也要另外赔偿呢?而且对方现在不予理会,并切断联系,我是否有什么办法进行处理?请回复,谢谢!
2007/9/27 12:45: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我认为该转业协议可认定为无效。该集资房应归你妈。
2007/9/28 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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