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万元是否应退,关键是看你们当时如何约定的。
二、你应当保证王某的优先承租权,应当将李某的报价明确告知王某,如王某不同意在此条件下继续承租,你才能将房屋出租给李某。
关于唐律师解答第一条有点不懂,请再解答一下,谢谢!一,我们这地段好的门面房都会收取房屋转让费,关于转让费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是什么性质的费用?什么情况下收取后要退还?二,关于我们当时约定问题。当时我们签订合同时是口头约定这8万元转让费是保证5年期间房屋租于王某,并且合同条款中没有任何一条写明有关于这8万元的书面约定,只有单独我另外写了一张收据于王某,收据写的是:于2002年几月几日我收到王某8万元房屋转让费。我房东当然觉得这8万元这是保证5年房屋租于王某,现在合同到期我当然收回房子并不退还8万元。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要不要退还这8万元?
2007/9/1 23: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