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了一点麻烦事情,还希望能的到您的指点,我是望城县星城镇的西塘村的村民,前两个月喜得贵子,本来是件好事,可是最近却被这登记户口的事情苦恼了。
我是孩子的母亲,由于孩子父亲户口在吉首,结婚证和准生证都是在我的户口所在地办理,想把孩子的户口登记在我的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星城镇,但是到星城镇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的时候,派出所以“需要村委会签署意见”为由推托。
于是我又到村委会申请登记,可是村委会要求有大部分小组社员同意为由拒绝盖章。于是为此召开了社员大会,结果并不理想,可想而知!
我想问问各位达人
派出所这样做对吗,有没有违法?
村委会这样做对吗?
我可不可以上诉?或者是通过别的法律途径解决这个事情?
谢谢各位达人了,苦心等候!
2007/8/22 1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