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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办理土地证问题,急求救

咨询发布者:User1888256224

所在地区:湖南-岳阳

在浏阳买了一套二手房改房,合约签了,房产证,契证办了,当初谈的卖方不

知道政策只同意卖房屋占地面积.卖方说公共分摊面积和房屋面积可以分开过

户,现在国土局不同意分开,卖方要求公共分摊面积另外要求再加钱,不办过户

怎么办?诉诸法律,要请律师吗?要多少费用?

合约规定办过户和办证费用有卖方出,包括加在总房款内,当初卖方买方不

知道土地是行政划拨地,要交很多出让金,大概二万,卖方要求买方出,到底该

由谁来出呢?该怎么办呢?诉诸法律,要请律师吗?要多少费用?
2007/8/21 11:47:00
 律师回复区

周正伟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80566555
签订买卖合同卖方应如实告诉买方实际情况,如果卖方故意隐瞒,买方可不承担出让金,如果双方都不知道实情,要你独自承担2万元出让金也毫无道理. 因不了解签约内容,不好具体解答,请联系13080566555或登陆http://zhouzheng1wei.blog.163.com/
2007/8/21 16: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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