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2007年1月28日我姨父将他的小车让给他的朋友驾驶(他自已坐在后排座位),他朋友没有驾驶证,而且是酒后驾驶,因此当天发生了交通事故,他的小车因突然横着偏离驾驶轨道,被其后的一辆货车撞击车尾,我姨你当场死亡。交警的责任任命书是要求小车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被判3年有期徒刑。 但是小车司机在交警看管疏忽的情况下逃走(事发后的第七天),而其家人并无偿还能力。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姨妈和她6岁的儿子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可以得到赔偿呢? 能不能要求货车单位(属公司货车)先赔偿给这对孤儿寡母,当在逃司机被捕后再赔偿给货车单位呢?
2007/8/14 19: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