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租用他人房产,对外招商.我于去年签订了合同.租期一年(未到期),约定租金5万元每年,商场建设费2万元,加外物业费\水电费\税费等需另外支付(自负)
因当时资金有限欠商场建设费2万元.水电\物业费等因在负担费用方面有疑义,未支付.现商场已起诉,要求支付建设费\物业费水电等,并清理出场.
商场未尽义务方面:1\商场未按约定时间开业;2\变更了商场经商的范围;自已在商场内有较大面积(占50%)的自营,在费用分摊方面与经商户存在疑义\分歧的情况下断了经商户的电;3\采取非正常措施,纠集社会人员催收费用,对经商户安全\经商造成了威胁与影响.
我该怎样应诉与我们答辩. 请求律师们支持,谢谢!!
2007/6/2 11: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