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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经商户与商场 关于租金\进场费\租金方面

咨询发布者:User3854814692

所在地区:湖南-益阳

    商场租用他人房产,对外招商.我于去年签订了合同.租期一年(未到期),约定租金5万元每年,商场建设费2万元,加外物业费\水电费\税费等需另外支付(自负)
    因当时资金有限欠商场建设费2万元.水电\物业费等因在负担费用方面有疑义,未支付.现商场已起诉,要求支付建设费\物业费水电等,并清理出场.
    商场未尽义务方面:1\商场未按约定时间开业;2\变更了商场经商的范围;自已在商场内有较大面积(占50%)的自营,在费用分摊方面与经商户存在疑义\分歧的情况下断了经商户的电;3\采取非正常措施,纠集社会人员催收费用,对经商户安全\经商造成了威胁与影响.
    我该怎样应诉与我们答辩.   请求律师们支持,谢谢!!
2007/6/2 11:14:00
 律师回复区

刘玲玲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786183166
一份有效的合同,双方都须严格履行.现对方起诉你,从你提供的上述情况来看,你的答辩主要针对对方的诉求,提供自己观点的证据给予支持.建议你提供租赁合同,以便给你更具体的回复
2007/6/2 2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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