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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被告在广东打工10年时间,现已回家,我需要在哪方起诉?

咨询发布者:wzn200400

所在地区:湖南-娄底

因被告在广东珠海打工已有10年之久,最近一年时间是在原告的住所地湖南湘潭居住,上个月已回老家广西.现在原告已出具了被告在本地居住一年的证明,但当地法院不受理此案件.说要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起诉.
想请问各大律师,到底是在哪方起诉呢?
2007/4/10 15:10:00
 律师回复区

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应该是在至今连续居住一起以上的地方起诉。
2007/4/10 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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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耀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3)8820418 882042
需要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
2007/4/11 2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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