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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因被告人远在广西,我能否将诉讼书寄去当地人民法院?可否请律师为代理原告?

咨询发布者:wzn200400

所在地区:湖南-邵阳

我在本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法院不受理说要去被告人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因被告的所在地远在广西省,所以想将诉讼书寄去当地法院。并在当地聘请个律师代理本人起诉?请问一般的律师代理费为多少?我这个的想法是否行得通?本人是否就不用去对方所在地的法院出面了?一切由律师受理此事?
2007/3/30 18:11:00
 律师回复区

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你好: 直接将诉讼文书寄过去肯定是不行的,你可以在当地聘请律师全权代理,不用过去了。律师代理费的多少要根据你的案情以及你所聘请律师的资历和水平来确定。
2007/3/30 1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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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玲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786183166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知被告的具体情况,如果离开一年以上,按规定作为原告的你是可以在本地起诉的。
2007/3/30 1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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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智能律师
湖南省-张家界市
电话:13217447696
你好,被告人离开住所地外出打工已经14年时间,2005年之后便一直没有回去过了,这样我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吗?这样是否要提供某些证据来证明他没有回去呢?
2007/3/30 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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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不是没有回来,需证明其已下落不明。
2007/3/31 1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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