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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请问执行法庭是怎样收取费用的?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湘潭

我的一个案子,在赔偿问题,法院移交到了执行法庭。请问执行法庭收取费用吗?是怎样收取的?
2007/3/10 17:04:00
 律师回复区

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你好: 依照法律规定,应该是在你执行立案时按执行标的预先收取1%的执行费,该费用最后由被执行人承担。但如果你案是由湖南地区的法院执行,因为高院曾下达文件,所以执行法院不会在你立案之时预收你的执行费。不过,湖南的一些地方法院并没有完全执行高院的文件,有预收执行费的现象,对此,你可以向高院反映情况。
2007/3/11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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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耀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3)8820418 882042
目前有的法院按1%比例预收执行费.
2007/3/11 2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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