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于2006年12月17日上午在工作岗位中执行工作时突发头晕,而后
因工作环境所致摔下沟里引发脑出血。事故发生在江西,而他公司注册所
在地是在长沙。在江西治疗了二十几天,公司负担了一部分的治疗费且安
排了人员护理。于2007年1月11日转回常德,老板交了两千元费用后就没
再负责了且态度非常不好。
我爸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五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会保险,好像
是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从2006年3月份到现在的工资都还没发。
我想请问一下我爸这种事故算工伤吗?现在他们公司不予处理我该
怎么办?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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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4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