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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的维权问题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住河西景秀江山,一晚被盗两户,物业和派出所看过一次后,再无消息.物业除事后出张安民告示,我行我素,无整改措施,无领导上门提出整改方法!
几次追问,把责任均推往业主,起初我们并不是要求物业陪多少钱而是要他们把服务真正做好,反而争涨了他们的气焰,好象我们业主天生是被他们管,还要出钱给他们去逍遥,为此深感气愤!我们是守法公民,但也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
请问发生这种情况,小区物业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小区业主该如何维权?小区业主又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
2006/12/8 9:09:00
 律师回复区

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如公安机关不能破案抓获窃者,并有证据证明物管有违法或违约行为,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可先与之协商,不成诉致岳麓区人民法院,如有仲裁协议,则应申请仲裁.
2006/12/8 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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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关键需看业主与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
2006/12/9 2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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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耀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3)8820418 882042
如物业未尽约定的安全防范义务,可要求其赔偿.
2007/3/2 1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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