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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房屋拆迁问题咨询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株洲

我家有一套房屋,两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几年前去世了,两证一直没有办理任何过户的手续,父亲也没有留下遗嘱。现房屋面临拆迁,请问需不需要在拆迁前办理过户等手续,我母亲与我们共同生活,能否直接作为被拆迁人接受拆迁补偿费。拆迁后用我的名字购房,能否享受优惠政策,
2006/11/8 17:23:00
 律师回复区

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在拆迁公告发布后,不能再办理过户手续。你母亲和其他的继承人有权领取拆迁补偿费。
2006/11/8 17: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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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辉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100313839
不能以你的名义享受优惠政策。
2006/11/8 2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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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玲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786183166
因没有留遗嘱,法定继承人有权领取拆迁补偿金,发布拆迁告示后,不能再进行过户手续了.
2006/11/9 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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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建议请律师代为办理。
2006/11/10 2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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