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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请问无土地证的二手房能买吗?

咨询发布者:girlss

所在地区:湖南-长沙

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05年的房子,但房主现只有房子的产权证和附属用房的使用权证.不知道现在到底能否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不能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的协议是否产生法律效力?若等土地证下来 卖方改变主意作为买方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据房产开发商说 明年才能办好土地证 那对我而言 期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请指点 谢谢
2006/10/30 15:50:00
 律师回复区

阳青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0731-4156148
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如下答复: 1、现在不能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因为,05年新购房未满法律规定的5年。 2、如买卖双方的协议已成立,则在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而不能依此取得相关房产的物权。
2006/10/30 2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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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一、依据《长沙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权属的转移登记并未要求提供土地证,因而,在没有土地证的情况下,应当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房屋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对方故意不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则构成违约。你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目前,并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以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作为生效条件。因而,房屋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对方土地证因某种客观原因无法办好,则你也无法办理土地权属的转移登记手续。      《长沙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申请转移登记,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赠予和继承的,还须提交赠予或继承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006/10/30 22: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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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为稳妥起见,建议先去房产局查询一下。
2006/10/30 2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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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谦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974950271
"地随房走",有房产证可以买卖,也可以办理过户登记,只是应注意相关税费的承担.
2006/10/31 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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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205639874
谢谢楼上几位律师的解答:)
2006/10/31 1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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