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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学生在学校被学生用刀砍伤

咨询发布者:

所在地区:湖南-衡阳

  10月13日下午3点半左右。高二一学生叫了5个社会上的人。年龄不祥,把我儿子从学校四楼挟持到一楼,那伙人就拿出随身带的刀、棍向我儿子乱砍,我儿子自卫,那伙人就喊往死里打,结果砍伤了我儿子的手及脖子,鲜血流的距离有两百多米远。当时学校有几个老师亲眼目睹事情发生的过程,并没有一人上去制止,事情发生后还是学生自己喊摩托去的医院。 
  作为家长,我应该怎么办?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谢谢!谢谢!
2006/10/22 21:43:00
 律师回复区

唐国忠律师
湖南省-长沙市
电话:13055176617
你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你儿子出院后,再由公安机关开具介绍信作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且打人者如已年满十六周岁,则打人者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构成重伤,且打人者年满十四周岁,则打人者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对方构成犯罪,则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对方的行为未构成犯罪,你也可以就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
2006/10/22 2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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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前律师
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0731—225281818073391
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有证据证明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过错或因其失职致损害后果扩大的,可主张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适用的民事赔偿责任。
2006/10/24 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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